近日,榆樹市人民法院大嶺人民法庭庭長李道明成功調(diào)解一起跨越十余年的民間借貸糾紛。承辦法官以法為據(jù)、以情動人,讓兩位年過六旬的老友冰釋前嫌。
據(jù)悉,2012年,被告王某因孩子上學急需用錢,向好友許某借款。出于多年交情,許某慷慨解囊。然而,十多年間,許某多次催要,王某均以“手頭緊”為由推脫。無奈之下,許某將王某訴至法院。
受理案件后,承辦法官發(fā)現(xiàn),雙方不僅僅是債權債務關系,更是有著數(shù)十年交情的老友。王某承認借款事實,但反復強調(diào)“實在沒錢還”。許某則情緒激動,要求立即償還本息。眼看矛盾可能升級,承辦法官決定采取“背對背”調(diào)解模式,化解糾紛。
承辦法官從“情誼”入手,引導雙方回憶過往互相幫扶的點點滴滴。針對王某的現(xiàn)狀,法官耐心勸解。隨后,法官又向許某說明王某的難處。經(jīng)過三個多小時的情理交融,雙方最終達成調(diào)解協(xié)議:王某自2025年起分五期償還全部借款。
法官介紹,民間借貸多以友情、親情為基石,是親朋好友間最質(zhì)樸的互幫互助。出借人在他人困難時伸出援手,是基于深厚情誼與信任;借款人自當銘記這份恩情,信守承諾,積極履行還款義務。拒不還款、逃避債務,絕非明智之舉。這不僅會讓自己失信于人,更會讓原本親密無間的關系破碎,再難修復。(譚偉旗)